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》及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,為逐步消除城區大校、大班額問題,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,加快建立以户籍或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入學政策,結合我縣實際,制訂本方案。
一、基本原則
(一)堅持公開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則;
(二)堅持劃片、免試、就近的原則;
(三)堅持户籍為主、分類分批的原則。
二、招生學校
城南幼兒園、城北幼兒園、光明幼兒園、實驗幼兒園、東光幼兒園、永樂幼兒園、民建小學、民族小學、實驗小學、永樂小學、金星小學、西城小學、馬邊第一初級中學
三、招生政策
全面實行零擇校、免試就近入學、户籍為主的政策,採取分類分批報名錄取的辦法,切實做好適齡兒童、少年入學工作。
(一)户籍在招生範圍內
户籍在招生範圍內申請就讀的適齡兒童、少年(户籍遷入時間為2021年6月4日以前),按以下批次依次安排入學:
第一批:招生範圍內擁有户籍,父母(或其他法定監護人,下同)有住宅產權的適齡兒童、少年。第二批:招生範圍內擁有户籍,父母無住宅產權的適齡兒童、少年。
符合以上兩個批次的適齡兒童、少年規定時間到學校登記(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)。當同一批次中通過審核的申請就讀人數未超出學校招生學額時,全部招收;當同一批次中通過審核的申請就讀人數超出學校招生學額時,採取電腦隨機派位錄取。未被錄取的兒童、少年由教育局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學校就讀。
2021年6月4日及以後申報、遷移的户籍不作為今年招生範圍劃分依據。
(二) 户籍不在招生範圍內
户籍不在招生範圍內申請就讀的適齡兒童、少年(產權證時間為2021年6月4日以前),只有該學校有空餘學額的情況下,才能按以下批次依次統籌安排。
第一批:在招生範圍內父母擁有住宅產權(共有產權的,其份額佔比不得少於50%)的適齡兒童、少年。
第二批:在招生範圍內擁有無產權住宅(含正在辦理產權住宅,下同)的適齡兒童、少年。
符合第一、第二批次條件的適齡兒童、少年,在規定時間內到申請就讀學校登記(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),只能申請一所學校就讀(招生按志願填報實行批次錄取,一批次為民建小學、民族小學、實驗小學,二批次為永樂小學、西城小學、金星小學)。當同一批次中通過審核的申請就讀人數未超出學校空餘學額時,全部招收;當同一批次中通過審核的申請就讀人數超出學校空餘學額時,統一採取電腦隨機派位錄取。未被錄取的兒童、少年由教育局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學校就讀。
每位適齡兒童、少年只有一次錄取機會,被某一學校錄取後就不再參與其他學校招生。
四、招生對象
城區學校招生範圍內的適齡兒童、少年。幼兒園招收當年8月31日前年滿3週歲的適齡兒童,小學招收當年8月31日前年滿6週歲的適齡兒童,初中招收當年招生範圍內的小學畢業生。
五、招生範圍
(一)幼兒園
1.城南幼兒園招生範圍:民建社區。
2.城北幼兒園招生範圍:張壩社區1、2、3組(原張壩社區居民組)、4組(原張油房村1、9組)、5組(原張油房村2、3組)、8組(原張油房村8組)。
3.光明幼兒園招生範圍:光明社區居民小組(即光明大道和光明街的居民)、1、2、3、4、5、6組(原永樂1組)。
4.實驗幼兒園:紅旗社區(1-6組)、聯河村(1-5組)、高石頭1。
5.東光幼兒園:城南社區。
6.永樂幼兒園:光明社區7組(原永樂2、3組)、8組(原永樂4組)、9組(原永樂5組)、10組(原永樂6、7組)
(二)小學
1.民建小學招生範圍:民建社區、城南社區、張壩社區(1、2、3、4、5、8組)、光明社區居民小組、建設鎮聯河村1組。
2.民族小學招生範圍:光明社區1、2、3組、民建社區、城南社區、張壩社區(1、2、3、4、5、8組)、建設鎮聯河村1組。
3.實驗小學招生範圍:觀瀾國際、馬邊廣場、光明社區4—6組、紅旗社區(1-6組)、建設鎮聯河村(2、3、4、5)組、高石頭1組。
4.西城小學招生範圍:西城村。
5.金星小學招生範圍:金星村。
6.永樂小學招生範圍:光明社區7組(原永樂2、3組)、8組(原永樂4組)、9組(原永樂5組)、10組(原永樂6、7組)。
(三)馬邊第一初級中學
招生範圍:民建鎮、勞動鎮、建設鎮小學的畢業學生和居住在上述範圍內的適齡少年。
六、招生計劃
(一)幼兒園
城南幼兒園招收1個小班,招生計劃為25人;城北幼兒園招收5個小班,招生計劃為125人;光明幼兒園招收3個小班,招生計劃為75人;實驗幼兒園招收2個小班,招生計劃為50人,東光幼兒園招收2個小班,招生計劃為50人,永樂幼兒園招收3個班,招生計劃為75人。共16個班,400人。
(二)小學
民建小學一年級招收9個班,招生計劃為450人;民族小學一年級招收4個班,招生計劃為200人;實驗小學一年級招收5個班,招生計劃為250人;永樂小學一年級招收3個班,招生計劃為150人; 金星小學一年級招收1個班,招生計劃為45人;西城小學一年級招收1個班,招生計劃為45人。共23個班,1140人。
(三)初中
馬邊第一初級中學招收28個班,招生計劃為1400人。
七、報名辦法
(一)報名要求
1.户籍在招生範圍內的報名方式及要求。報名時間為2021年6月5日上午9點至下午5點,招生學校(第一初級中學除外)按劃定招生範圍,對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、少年進行報名登記。
2.户籍不在招生範圍內的報名方式及要求。有空餘學額的學校,於2021年6月12日上午9點至下午5點,進行預報名登記。預報民建小學、民族小學、實驗小學的只能選擇其中之一。
3.馬邊第一初級中學報名要求。屬馬邊第一初級中學招生範圍內的學生,於2021年6月12日前在現就讀小學預報名,學校彙總後報教育股。居住在馬邊第一初級中學招生範圍內的學生,需就讀的於2021年8月2日前持相關證明到教育股(政務中心902室)登記,由教育局統籌安排就讀。
4.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:
(1)户籍在招生範圍內需提供的材料:户口簿原件及複印件、預防接種證、房產證明。
(2)户籍不在招生範圍內需提供的材料。
第一批次需要户口簿原件及複印件、房產證明、預防接種證、居住證明;
第二批次需要户口簿原件及複印件、居住證明、預防接種證;
城區合法務工的,下面三個條件中必須同時具備其中兩個條件:其一,與城區用工單位簽訂的1年以上勞動合同;其二,本年度截止6月份的銀行工資流水;其三,縣社會勞動保險事業處出具的城區企業參保證明。工作證明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正規勞務合同,並由用工單位法人代表簽字蓋章;個體經營者可提供工商税務證代替;網絡經營者須提供納税證明。
(3)提供資料必須真實有效。適齡兒童、少年申請學位提交的資料(租房協議、購房合同等)必須真實、合法、有效。經有關部門查實存在隱瞞、欺騙、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因材料不全,造成適齡兒童、少年不能順利入學的,責任自負。
5.户籍遷入時限為2021年5月31日。2021年6月1日以後,因父母工作變動、住址遷移等原因遷入招生範圍的,由招生領導小組根據學校學位餘缺情況,統籌安排就讀。
6.凡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報名的,視為自動放棄。
八、公示辦法
相關信息在城區主要宣傳欄公示。
九、工作紀律及要求
(一)嚴格招生規定。各校要嚴格執行縣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計劃和班額規定,不得隨意突破。各校對材料嚴格審核,若發現弄虛作假者,取消其報名學校入學資格。
(二)嚴肅招生紀律。嚴肅查處招生中弄虛作假、隱藏買賣招生計劃等違規違紀行為。對不按規定隨意突破招生計劃和班額,隨意超範圍招生的學校,將不予審核違規學籍,並嚴肅查處違規違紀人員。
招生諮詢電話:4511039(縣教育局教育股,政務中心902)。
馬邊彝族自治縣教育局
2021年2月24日
備註:縣級各部門、鄉鎮、社區及廣大羣眾如有建議或意見,請於3月20日前書面報教育股,聯繫人:朱春霞,聯繫電話:13398245586,QQ:642733133。